为了保障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促进安全网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立网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河南、山东、四川等14个省、直辖市95家企业生产的110种产品(抽查了41种平网,2种立网,67种密目式安全立网,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6%。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5725-1997《安全网》、GB16909-1997《密目式安全立网》及相应产品的标准,对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立网产品的外观、规格与网目边长、重量、绳断裂强力、耐冲击性能、阻燃性(阻燃安全网检验此项)、规格、构造、断裂强力×断裂伸长、梯形法撕裂强力、开眼环扣强力、耐贯穿性以及标志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耐冲击性能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909-1997《密目式安全立网》规定,在1.5m高度下,用100kg模拟人型沙包进行冲击试验,网边和边绳不允许断裂,且网体被冲断的直线长度≤200mm,曲线长度≤150mm。强制性国家标准GB5725-1997《安全网》规定,在10m高度下,用100kg模拟人型沙包进行冲击试验,网绳、边绳、系绳均不得断裂。抽查中有个别密目式安全立网、平网产品耐冲击性能不合格,施工人员一旦出现意外,发生坠落、倾翻或高空物件坠落将有可能贯穿安全网,起不到安全网的作用。
2、个别产品阻燃性能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909-1997《密目式安全立网》规定,阻燃性能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4S。抽查中有少数产品阻燃性能不合格,其中有1种密目式安全立网产品续燃时间达33.2s。由于没有添加或添加少量阻燃剂,在施工过程中电焊产生的电火花掉到阻燃性能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上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安全网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安全网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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