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湖北、山东、广东、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81家企业生产的81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1%。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规定的要求,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的密度、含水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甲醛释放量等7项理化性能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此次抽查了14种获国家免检的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均达到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为E1≤1.5mg/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甲醛释放量为2.5mg/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的监督抽查,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促进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小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