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发现没,最近“冷链食品”一词持续霸屏热度居高不下。但你知道啥叫冷链食品吗?
食品冷链简单说就是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和零售,直到消费者手中,每个环节始终处于产品所必需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减少损耗,防止污染的特殊供应链系统。
目前冷链所适用范围包括:初级农产品: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花卉产品。
加工食品:速冻食品;禽、肉、水产等包装熟食;冰淇淋和奶制品;快餐原料。
特殊商品:药品。
可以说咱们日常生活中,几乎每天都会接触到冷链食品。因此,食品冷链物流运输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各地陆续检测到多种进口冰鲜水产品被病毒和细菌沾染。国内诸多冷链食品安全问题也屡见报端。
近期,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单位起草的国内首个食品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GB 31605-2020发布,将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实施。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项新标准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是以我国食品冷链物流行业现状为基础,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的,参考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规定了在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准则,适用于各类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解决行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可与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经营规范联合使用。
同时,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标准增补了污染防控相关要求,围绕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保护作业人员、严格企业主体责任等三个方面,结合食品冷链物流的特点,在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章节均补充了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食品经营者应采取的措施和要求,防止食品、环境和人员受到污染和感染。
新国标最大的特点自然是“强制性”
有四点核心思想需要重视
一、温控是手段,食品安全是目的
温度管控自然是冷链物流的重中之重,在往年的标准制订中,温度相关的条例也占比最多。在新国标《规范》中提到了需冷冻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不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在0℃-10℃。对于有湿度要求的食品,还应满足相应的湿度储存要求。
二、 温控重点是交接
新国标在温控方面有明显的环节侧重。交接是冷链的“事故高发”环节,也是“冷链断链”的罪魁祸首。在《规范》开篇的术语和定义中,对交接的术语解释为:冷链物流过程中的环节,包括入库交接、出库交接和配送交接等。后文中还单独设有“交接”章节,可见对“交接”环节温控的重视。
三、储存数据化
新国标中的储存部分有了具体、明确、可执行的数据标准。
四、 冷链追溯
标准中提到追溯及召回的要求,与GB 31621-2014《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的要求相呼应。全国范围的食品冷链追溯体系将让消费者也能在门店中体验到冷链追溯服务。
此次新国标的出台,解决了行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保障了食品冷链物流运输中的食品安全,也是从源头到餐桌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