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频热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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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Y 0777-201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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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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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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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射频热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规定的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射频消融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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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adio frequency hyperthermia equipment |
替代情况: |
被YY 0777-2023代替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2理疗与中医仪器设备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60治疗设备 |
发布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0-12-27 |
实施日期: |
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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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6-01-15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4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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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 |
主管部门: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 |
起草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先科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杨建刚、张赟、孟涛、孙惠丽、李雅楠、刘曼珍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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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安全要求全面贯彻了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和GB9706.15—2008《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的内容,引用了IEC60601-2-3:1991+A1:1998《医用电气设备 第2-3部分:短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进行了修订及补充。
本标准的电磁兼容性要求与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一并实施。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归口(SAC/TC10/SC4)。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先科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刚、张赟、孟涛、孙惠丽、李雅楠、刘曼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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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9706.15—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GB/T14710—2009 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YY/T0466.1—2009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
YY070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IEC60601-2-3:1991+A1:198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部分:短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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